报名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三年级毕业生可以考试报名:
1.热爱祖国,品德好,遵纪守法,能坚持学习的考生。
2.凡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备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
3.考试报名五年制大专班和省一级普高的考生,需要是参加今年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三年级毕业生。
(二)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国外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具备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三年级毕业生,享受珠海户籍考生待遇(港澳考生提供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中国大陆通行证,其他证明材料见下文照顾政策第三条)。
(三)在《珠海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建议的公告》(珠府办〔2013〕16号)正式下发(2013年4月7日)之前具备珠海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考试报名。
(四)下列职员限制考试报名:
1.无珠海户籍的往届初中三年级毕业生不能考试报名普高。
2.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含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中三年级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中三年级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能考试报名省一级以上普高。
3.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能考试报名普高。
4.在2013年4月7日之后获得珠海初中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不能考试报名普高。
(五)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初中阶段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校生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步骤
(一)提交材料资格审察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网上预报名(二代身份证信息确认)电子摄像办理确认手续缴费上报加分材料。
(二)考生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我市在校应届初中三年级毕业生的学籍以珠海中小学学籍管理软件数据为准。
3.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提供所就读学校开具、盖章的应届生学籍证明(加盖当地县区级以上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4.往届生要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5.有照顾加分的考生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